8.1书面申请查询涉税信息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7-12-18信息来源: 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办理条件】

    纳税人在如下情形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自身涉税事项的书面申请查询: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后,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查询所需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后,仍然无法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事项。

【报送材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报送材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
2.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微信、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未开通数字及未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后,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版材料。

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

重要提示:

1.纳税人自行办理时提供还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